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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蚌埠市办理居住证,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房屋证明材料。以下清单仅供参考,具体要求可能因当地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,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。
1.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: - 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材料,如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。
2. 房屋租赁合同: -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,合同中应明确租赁双方信息、租赁期限、租金等。
3.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: -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,证明租赁合同已备案。
4.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: -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,供公安机关留存。
5. 房屋租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: - 房屋租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,供公安机关留存。
6. 房屋租赁双方户口簿复印件: - 房屋租赁双方户口簿复印件,供公安机关留存。
7. 房屋租赁双方近期照片: - 房屋租赁双方近期照片,用于办理居住证。
8. 房屋租赁双方共同签字的承诺书: - 房屋租赁双方共同签字的承诺书,承诺租赁关系真实有效。
9. 房屋租赁双方共同签字的房屋信息确认书: - 房屋租赁双方共同签字的房屋信息确认书,确认房屋信息无误。
10. 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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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地址证明材料。房屋租赁合同或工作单位(居、村委)等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1.居住在出租屋的,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屋主(或出租人)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;
2.居住在单位宿舍的,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;
3.居住在居民家中(亲友房屋)的,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(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),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(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),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;
4.居住在自购房屋的,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;
5.居住在工地工棚的,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;
6.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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